2012年兴平市新型乡村互助医疗住院病人医药费赔偿的范畴及尺度
(一)住院赔偿范畴及尺度
1、省三级定点起付线设置为2000元,报销比例50%。
省二级定点起付线设置为1000元,报销比例60%。
2、市三级定点起付线设置为800元,报销比例60%。
市二级定点起付线设置为400元,报销比例70%。
3、兴平市为二级医院起付线200元/人次,报销比例80%。
4、镇(街道办)卫生院(一级医院)住院补贴实行分段赔偿办法。
合规用度在300元以上者,起付线为80元/人次,赔偿比例为90%。
5、对90周岁以上老人的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贴比例为90%,以身份证号为准。
6、以医治性病愈为目标活动疗法:左袒肢体综合训练、脑瘫肢体综合训练、言语训练、吞咽功效训练、一样平常生存才能等9项医疗病愈项目归入我市新农合住院赔偿范畴,按划定比例予以赔偿。
7、儿童白血病、先心病在陕西省进步儿童严重疾病医疗保证程度,儿童白血病、先心病诊治在定点医院住院医治赔偿比例为70%。
8、2012年每人每年住院医药用度赔偿封顶线为13万元。
9、2012年每人每年医药用度赔偿封顶线为15万元(含一切门诊用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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